与某人的一席对话之后
我发现到 我错了 而且 还错得很离谱
原来 我对于 喜欢 的定义太过肤浅了
我 喜欢得太急进 喜欢得太自我 喜欢得太霸道了
喜欢得让她透不过气 喜欢得没有在乎到她的感受
纯粹只因为我的喜欢 就把她牵连进来
没有注意到 她是不是也喜欢我
没有注意到 她是不是已经有喜欢的人了
纯粹只因我喜欢 就把她的生活 搞得乱糟糟
纯粹只因我喜欢 就把我们俩之间的关系 搞得那么糟
糟到似乎连朋友也做不成
我 太肤浅 太幼稚 太执着
喜欢一个人 就不应该带给她痛苦
喜欢一个人 就应该站在她的角度 凡事都为她着想
而不是强硬的 把自己的喜欢 强加在一个不喜欢自己的人身上
对不起 我错了
我 为我的幼稚 为我的霸道 道歉
希望 我们还能是朋友
最后 还是希望 你 能来这里看一看
谢谢
谢谢 那个和我聊了一晚的人
应该没有害你黑眼圈吧?
呵呵

請先 登入 以發表留言。